呼應群眾關切,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又作調整
2020-09-17 09:54:08 瀏覽次數:
呼應群眾關切,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又作調整
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呼應群眾關切,提升群眾滿意度,現對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作如下調整:
一、取消租房提取“凡是辦理過住房公積金購(建)房提取或貸款的”限制條件。凡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在本人工作所在地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支付上一年度房租。
二、新增“享受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享受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夫妻雙方無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的,在享受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效期內,可一年一次提取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且至少保留100元。
三、新增“住房公積金省內異地貸款償還住房貸款本息提取”。辦理了住房公積金省內異地貸款的繳存職工,享受我市住房公積金償還住房貸款本息提取政策。提取時不受公積金使用次數限制,但該筆省內異地貸款結清后貸款或提取記錄須計算使用次數。辦理提取所提供的資料、提取金額、申請期限要求按我市償還商業住房貸款本息的提取政策執行。
贛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0年9月17日